白岱恩,男,1967年11月生,山东成武人,华东师范大学理学学士,山东大学法学硕士,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教授,硕士研究生导师,山东政法学院司法会计学研究所所长,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,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调解中心调解员,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,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近年来主要讲授《法理学》、《法律方法》等课程,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《法理学基础》(本科)、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课程《法理学》(本科)负责人。
长期从事理论法学、司法会计等方向的研究,先后在《理论学刊》、《政法论丛》、《经济纵横》、《人民法院报》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;出版专著《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》、《法务会计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》两部;主持省部级课题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》、《会计鉴定意见采信机制研究》等多项,参与《民意在司法中的作用研究—基于现代传媒控制的视角》等省部级课题多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