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朝,男,1957年6月出生,青岛黄岛区人,中共党员,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、司法会计师,山东政法学院教授。1979年调入检察机关,1984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函授专科毕业。司法会计学科理论创立者。
社会兼职: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专业指导小组组长,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,山东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。云南财经法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。曾被大学聘为合作硕士研究生导师、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。
研究领域:司法会计学、司法鉴定、经济案件调查(含经济犯罪侦查)。
著作:
1.《司法会计学基础》,1991年山东省出版局批准内部发行,独著。
2.《司法会计学》,1995年山西经济出版社,独著。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;
3.《司法会计学概论》,2001年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,于朝、庞建兵、肖琼;
4.《司法会计学(修订版)》,2004年中国检察出版社,独著。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。
5.《司法会计学(第三版)》,2008年中国检察出版社,独著。
6.《反贪查账实务与技巧》, 2009年中国检察出版社,于朝、庞建兵。
7.《司法会计概论》,2014年中国检察出版社,独著
8.《司法会计检查实务》,2014年中国检察出版社,独著。
9.《司法会计鉴定实务》,2014年中国检察出版社,独著。
10.《司法会计师业务与案例》,2014年中国检察出版社,独著,。
11.《中国司法会计师执业准则(专家拟制稿)》,2014年中国检察出版社,于朝、庞建兵。
参编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法学精品教材《司法鉴定学》,霍宪丹主编,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。
论文:
《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》,1988年《山东检察》第10期,独著。
《司法会计若干问题的研究》,独著,获1992年全国检察系统司法会计工作研讨会学术论文唯一一等奖。
《贪污≠所有权转移》,1994年《山东检察》第12期,独著。
《经济罪案的立案标准》,1996年《政法论丛》第6期,独著。
《关于贪污案件鉴定中如何表述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若干问题的探讨》,1998年《检察理论研究》第1期,独著。
《利用电算划单方虚列账户发生额1例》,1999年《刑事技术》第1期,独著。
《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与“所有权转移”问题》,2000年《人民检察》第11期,于朝、江一山,该刊物优秀论文奖。
《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的定罪问题》,2000年 《当代检察官》第12期,于朝、刘旭东。
《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的证明力问题》,2001年,中国检察出版社,独著。
《论公安机关开展司法会计技术工作的几个问题》,2002年《公安大学学报》第4期,肖琼、于朝
《防治国有资产流失的两个法律问题》2003年《山东法学》增刊,独著。
《股票投资损益鉴定的几个问题》,2003年《人民检察》第5期,独著。
《检察机关如果应对贪污贿赂洗钱问题》,2003年,独著,济南市首届检察理论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。
《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》,2005年《中国司法鉴定》增刊,独著。
《“法务会计”折射社科学术界浮夸风》,2006年《时代中国》11期。
《司法会计鉴定风险及其防范》,2006年《中国司法鉴定》第1期,独著。
《论我国司法会计理论体系的设计》,2006年首届全国司法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,独著。
《中国司法会计学的创立与发展》,2009年,第二届证据理论及科学国际研讨会;2010年《新会计》第十一期,独著。
《试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拓展——职务犯罪防控机制评估》,2009年,独著,获山东省检察院学术研讨会论文二等奖。
《舞弊审计理论与司法会计理论的分野》,2009年《中国司法鉴定》第6期,独著。
《关于制定司法会计业务规范的理论探讨》,2009年中国世代经济出版社,独著。
《法学专业司法会计课程教学研究》,2009年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,独著。
《司法会计鉴定证据规则》,2009年中国世代经济出版社,韩斌、于朝、丁杰。
《对司法鉴定基本概念的几点思考》,2011年7月,第三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,独著。
《司法会计鉴定理论体系之研究》,2012年《会计之友》第一期,独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