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科研处通知:
根据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<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 2022 年度研究课题安排>的通知》(鲁人办普法〔2022〕2号),我校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承担两项立法研究任务,实行竞争性申报,择优立项。
一、项目名称及要求
1.对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进行全面评估
拟委托有关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,对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评估,结合法规贯彻实施情况,深入研究论证相关法规的实施效果、亮点特色以及不足之处,认真总结经验教训,形成丰富翔实的立法评估报告,为修改完善法规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益参考。
项目完成时间:2022年9月30日前
2.研究行政处罚法修订后增加的行政处罚种类及适用情形
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,注重发挥行政处罚手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,对行政处罚法作了明确定义,并增加了通报批评、降低资质等级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、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种类;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权限。请研究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行政处罚种类,梳理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各省市地方性法规创设新增行政处罚种类的情形,根据行政处罚协调性、适度性、精确性的要求,提出新增行政处罚种类的适用条件、表现形式和相关程序等,为我省地方立法依法科学设定行政处罚提供借鉴和参考。
项目完成时间:2022年11月30日前
二、申报条件
1.课题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、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;
2.课题负责人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,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;
3. 具有为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,须能组成三人以上课题组,课题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;
4.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,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。
5.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,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组。
三、申报方式
课题申请人填写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一),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电子邮件至000870@sdupsl.edu.cn,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为:申请人+课题名称。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,无需提交纸质版。
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,如实填写申请材料。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,经查证属实,取消申请资格,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。
四、申报时间
本年度课题申报期限:2022年3月16日-3月23日。
联系人:李凯学 88599867
刘尚华 88599596
科研处
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
2022年3月15日